声明人:张金海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他人代我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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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