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秀敏
在邪恶的环境下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情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紧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