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百丽
我以前因为怕心,代我妈签过字。现在我声明;对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过错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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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