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华
在中共邪党的逼迫下,我签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信师信法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