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忠辉、逢焕余
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决跟随师父修炼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