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志勇 99年7.20时,由于我学法不深、正念不强,在恶警的逼迫下,我违心的说了一句“不炼了”。通过学法和同修帮助,我认识到自己所说、所做是对师父、对大法最大的不敬,想起来就心痛后悔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自己的污迹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圆满把家回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