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荣义
7.20以后,面对邪恶的迫害,由于有对家人亲情的牵挂,我被迫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悔过书”及口头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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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