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兴存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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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