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华、丛树毓
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村大队逼我们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所按手印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