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巧玉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和别人代签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今后走好自己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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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