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婷
九九年七二零时,因受邪恶迫害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。 严正声明:向邪恶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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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