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延春
以前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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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1/14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