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航
二零零三年,我大爷爷拿来一份材料,当时我也没看,就在那份材料上签了名。当时我的岁数小,不知道是污蔑大法、污蔑师父的材料。今天我一看才知道。现在声明:我以前违背大法的签名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永远跟着师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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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