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先添
我好长一段时间以来,迷失在常人的名利情中。前一段时间,向我小妹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或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过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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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