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香玉
曾做过、写过、说过对大法不利的事情,曾写过“三书”,邪悟过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做过、写过、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一律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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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