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芬
我以前曾经在共产邪党的高压下,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看到有人烧大法书籍,也没有阻拦。声明:我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事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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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