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金华
在共产邪党的高压下,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,以及看到烧大法书籍时没有阻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