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珍、郑福荣
在劳教所的高压下,违心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走师父为我们安排的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