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玲
在受迫害的情况下,由于怕心,把大法书烧毁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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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