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炳良
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后,在单位邪党的逼迫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严正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