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小珍
从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零年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大法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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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