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丽丽、马越
以前学法不深,迫于压力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我们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