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志秀
以前在单位写的有关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