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华
在邪恶高压下,违心的在单位和居委会签名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写下对师父不尊敬的言辞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违心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