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长杰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那种高压逼迫下,不情愿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(所说所写)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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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