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梅
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曾经做过、说过、写过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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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