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萍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,抓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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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