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其宝、何艳芹
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