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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红梅 99年7.20以后曾受收到过几次手抄经文,我也没分辨出真假来。我也手抄传与其他同修。后有同修问“为什么没有师父的名字”,我说“我忘写了”。后再收到时,我就胆大包天的写上了师父的名字。我深知我犯了天法,做了一件破坏大法的事情。今借明慧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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