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雅杰
我在派出所所谓的“备案”上留下过手印。没有保护好师父的讲法、经文,还烧毁了一部份经文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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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