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锦哲
我在邪恶的迫害中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迫害中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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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