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树永
我在监狱期间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不应该签的字我也签了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