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金霞
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我做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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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