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洪丽、徐鹤鸣
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