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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春兰 由于学法不深,修的不扎实,致使给自己的修炼留下污点,造成损失,表现如下:1、迫害初期,我向单位领导说了同事也在看书修炼,致使该同事交了成套的大法书籍,给该同事的修炼造成了严重的损失。2、在公安局印有:“不炼法轮功、不上访、不進京,否则没收保证金”和“不收拣传阅法轮功资料”等字样的保证书上签过名。3、没及时制止丈夫为营救自己违心的代自己写“保证书”及兄长为讨好邪恶违心的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行为,当时只认为他们的言行不代表我。这是严重的违背法理,为私、为我的表现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弥补损失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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