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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公茂莲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时,在公安派出所层层施压及家人的严管下,我产生了私心和怕心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来应付邪恶。我从内心感到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多学法,在法上提高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以实际行动报答恩师对我们的苦度和操劳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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