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韦淑梅
2006年11月中旬,恶警突然撞到我家,在恶警的恐吓逼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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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