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学娥、李德
街道代我填写的表没经过我同意就上报了,还逼迫我爱人代我签字,我做了违背大法的事。我们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 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