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亭昌、王建华、刘新范
99年邪恶迫害大法以后,由于怕心,在邪恶的压力下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一切不敬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