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云、郑淑兰、蔡景深
我以前所写的“不炼了”的保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正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