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凤兰
2001年至2002年期间,在看守所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