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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兴仁 我是县公安局挂号的炼功点辅导员,在红色恐怖高峰时期,由于怕心严重,我曾多次向邪恶妥协。当被抓到派出所進行审问笔录时,我被逼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;被押送到县公安局开会洗脑时,我被强令写了所谓的“心得体会”;五十周年国殇日前夕,保卫处责令我写了所谓“保证书”,并天天签到;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,在邪党办主持的会上,我做了违心的表态。所这些表现都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,我愧对师尊、愧对大法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做好师尊交待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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