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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新云 我98年得法,没得法之前患有肺病,经常牙痛,通过修炼大法,我如今什么病都没有了,身体非常健康。但因学法不精進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99年7月20日,恶警到我家要书,我就把大法书籍和师尊照片交给了恶警,还签了名。如今我特别后悔,深知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修好自己,跟随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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