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吉
由于我学法不深,执著心太强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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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6/144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