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芳新、马大锁、赵红娃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不敬或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6/144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