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承杰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,以及所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坚定信师、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6/144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