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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叶宗石

    我于九七年得法。九九年7.20江××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在当地“公安”的高压下,我屈从了。派出所长在我办公室找我谈话,要写“表态意见”,我写了“不再炼功”。“公安”股长在院“保卫”处长的陪同下到我办公室,再次要我写“表态意见”,由它笔录、我口述、按手印,再次表示“不再炼功”。零二、零三年,亲友因修大法被非法抓、劳教,因怕心,我把同修传阅的交流材料甚至是经文偷偷焚烧了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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