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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丛淑珍 我九六年三月得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我到市政府与几千大法弟子一起证实大法,强烈要求政府负责人把被非法抓走的大法弟子放回,它们不但不放人,反而把我们全部非法抓到各个中学,并非法关押起来。第二天,当地的派出所恶警就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后来,它们写了让我签名,并欺骗说:“你签个名,不要紧的,你在家看书、炼功都行,只要不上x地就行。”我就违心的答应了。在此,郑重声明: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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