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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青芳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,被非法押回本地区后被游街,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个月后,被非法判一年劳教。在邪恶的高压下,自己写了、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,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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