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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安池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,在派出所恶警的逼迫下,家人替我写了一份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二零零二年,我被非法拘留。放回家后,派出所、街道、居委会到我家告诉我它们为我写了份“报告”。现在声明:代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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